当天下午,温彻把自己关在基地保卫科那间小屋里。
桌上铺了一整张白报纸。
五卷色带一字排开。
他先用了个土办法筛——拉开每卷色带的头段,凑到鼻子底下闻。
打过字的色带,油墨味儿会被敲击挤压后变淡,但打得越近的,残余的墨气越冲。
第三卷。
温彻把它挑出来,卡在自制的手摇展带架上。
两只手慢慢摇把手,黑色色带一寸一寸地从轴上剥离,平铺在白报纸上。
他拧亮台灯,亮度拧到最大,色带对着灯光,一段一段地看。
色带上的压痕是反字——铅字透过色带砸到纸上,色带本身留下的是镜像。
温彻从帆布袋里掏出一面小圆镜,一手举镜,一手持放大镜。
镜子把反字再翻一次,就正过来了。
一段一段地辨认。
速度很慢。
有些压痕叠在一块儿,得根据上下文猜字。
有些地方色带被反复碾过,字迹模糊得只剩一点轮廓。
四十五分钟后,温彻停下来。
在白报纸上写下一组数字。
低头,接着看。
窗户上的光从白亮变成了昏黄。
台灯底座烫手,屋里闷得很,他额角沁着一层细汗,握放大镜的手指微微发僵,中指侧面磨出了一道浅红的印子。
走廊里有人经过,皮鞋底蹭着水泥地,声音远了。
他换了个姿势,把椅子往前拉了拉,继续摇。
这时,门外响起敲门声。
江屹推门进来。
温彻没抬头。
“别催,快了。”
江屹没吭声,靠在门框上等着。
又过了二十来分钟。
温彻搁下放大镜,揉了揉发酸的眼睛,把小圆镜扣在桌面上。
他把白报纸推到江屹跟前。
“这条色带的总敲击字符数,我逐段统计过了。”
白报纸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数字和文字片段。
最底下一行,用红笔圈了起来——
“建议书正文每页约七百四十个字符,十一页正文加一页封面,合计约八千五百个字符。”
“十六份,总计约十三万六千个字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