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父这句话问的很有威慑力。
兵,工,农,眼下的年轻人只能干这三样职业。
李家一家子从上到下都是工人,让小儿子下乡插队当知青,那是无可奈何之举。假如李清华不下乡插队当知青的话,很可能也是跟着李父去工厂里当工人。
当兵那不是一般人能够当上的,这个年代又人人赤贫,去厂子里当工人,每个月又发粮票又发工资,已经是很可观了。
而农民,干的是最卖力气的活,挣的是最少的口粮,一年到头全指望着那点工分发粮食。
只要有得选,谁都不会放着工人不当去乡下刨食。
李清华在宝河村熬油似的熬了三年了三年,早就吃够了苦头。于是犹豫着,他摇了摇头。
李父带着不容拒绝的语气说道:“你要是想有出息,那这件事就得听你爹我的。”
儿子找对象回家不是坏事,坏就坏在,那个姓白的是农村户口,还无父无母,刘兰说话虽然难听,可那姑娘的确除了漂亮一无是处。
李父对小儿子的安排是等他插队回来,安排一下工作,再挑一个厂子里同事的姑娘,这辈子也就妥了。
哪曾想,儿子不声不响的直接带回来一个农村户口。别说刘兰不同意,李父也是不同意的。
李清华开始左右为难,一边是在乡下。朝夕相伴了三年的白雪玲,一边是从小畏惧到大的父亲。
他感觉自己选哪边都不对。
选白雪玲,估计左邻右舍都要笑他找了个农村户口,难不成回乡下和她一辈子在宝河村土里刨食?
选父亲,以后他再也遇不上像白雪玲这么好看的姑娘了怎么办?别的不说,白雪玲盘靓条顺的的确是很漂亮,又有满肚子的计谋,实在是个好帮手。
李清华左想想,右想想,莫了,没想出结果来,自己反倒痛苦了。